近期,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了食用农产品、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水果制品和糖果制品4大类食品共80批次样品,发现79批为合格产品,1批为不合格产品,是食品添加剂不符合规定的问题。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:
一、总体情况:本次抽检4大类食品共80批次样品。其中食用农产品52批次,合格52批次;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17批次,合格17批次;糖果制品4批次,合格4批次;水果制品7批次,合格6批次,不合格1批次。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。
二、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:
食品添加剂不符合规定的问题。由万安县夏造镇好市多超市经营的旺梅,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吉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。
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、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,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、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。目前,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。
特别提醒消费者,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,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吉安市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。
特此通告。
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2年5月19日